為適應國內經濟環境及產業需要,經濟部在本(12)月13日修正工廠登記門檻,一般行業應申辦登記的廠房面積由50㎡調高至150㎡、馬力電熱由2.25千瓦調高至75千瓦;但對於較高風險之工廠及訂有設廠標準之工廠,則維持原來登記門檻(廠房面積50㎡、馬力與電熱合計2.25千瓦),以兼顧產業需要及公眾安全。
  經濟部中部辦公室表示,工廠管理輔導法在99年6月2日修正施行後,已將工廠登記制度改為「強制登記」與「任意登記」二者併行,未達工廠登記門檻之工廠,業者也可依其需求決定是否申請登記,以應個別產業之不同需要。之前的強制登記門檻過低,以致小規模業者也有登記之義務,除對業者造成不便,也造成管理困擾。因此此次乃以「一般行業從寬、特定行業從嚴」的原則來調整。
  依經濟部估計,門檻調整後受惠的工廠約2萬9仟家;但已經核准登記的小規模工廠,業者得自由選擇,是否繼續保留工廠登記,不願意者可向工廠所在地之地方政府申請廢止登記。

承辦單位:經濟部中部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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