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接內容
1.基地現況調查,測量,規劃及諮詢
2.住宅,商業,辦公,廠房等建築物之新(增)(改)建規劃設計
3.建築(拆除)執照申請
4.建物外觀,景觀,中庭,廣場,圍牆等環境設計
5.取得特定工廠登記,納管申請,工廠改善計畫擬定,地目變更(特定目的事業用地),補申請建築執照,補辦理一般工廠登記證
6.住宅,商業,辦公,廠房等空間室內裝修規劃設計
7.建築物室內裝修案件代辦申請圖審及竣工
8.建築物結構安全鑑定
9.診所,旅館,廠房,補習班等及其它行業等之變更使用及免辦變更代辦申請
10.無障礙設施規劃設計
11.危險及老舊建築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
12.農產品加工室廠房申請
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及耐震能力評估檢查
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項目表
項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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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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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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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防火避難設施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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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防火區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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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之各檢查項目,應按實際現況用途檢查簽證及申報。
二、供H-2組別集合住宅使用之建築物,依本表規定之檢查項目為直通樓梯、安全梯、避難層出入口、昇降設備、避雷設備及緊急供電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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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非防火區劃分間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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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內部裝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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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避難層出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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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避難層以外樓層出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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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走廊(室內通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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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直通樓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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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安全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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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屋頂避難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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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緊急進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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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設備安全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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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昇降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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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避雷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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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緊急供電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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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特殊供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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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空調風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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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燃氣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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