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築營造相關證照:

1.一級註冊建築師,二級註冊建築師:在設計院工作,相等於台灣的建築師,但是僅負責設計的責任,不負責監造責任。
2.一級註冊建造師,二級註冊建造師:主要在營造廠工作,性質比較像是建築技師,或是專營營建業的土木技師,任何的建設工程的總承包商的項目經理必須為建造師,建造師負責工程的安全品質進度,該工程的相關文件必須建造師簽章。
3.註冊監理師:在建築監理公司工作,負責監造責任,對建築工程的品質,材料是否合格進行查驗,常駐工地針對每一個施工環節及材料進場進行查驗,並簽發進度證書作為造價師查核付款的依據。
4.註冊造價師:在造價諮詢公司或招投標代理公司工作,起草建築工程的合約,準備工程量清單,準備招投標文件,依據監理師的合約核算承包商的工程量作為工程付款的數額依據;由於中國的建設工程合約必須在政府單位備案,而備案合約是必須有招投標代理公司出具的,另外中國政府目前的營建工程示範合約裏面有開始吧註冊造價師的地位開始強化,造價師成為公正第三方對開發商和承包商的合約工程數量跟價款進行核算,雙方必須接受。
5.註冊結構技師:等同於台灣的結構技師。
6.機電相關專業技師:中國的機電專業分工跟台灣的比較不一樣,可能屬於蘇聯式的,其中分類有:A.強電、B.弱電、C.暖通(空調及消防排煙)、D.動力(10KV及35KV等高壓電側的設計,鍋爐,蒸汽、瓦斯系統等)、E.給排水。

值得說明的一件事是,中國的專門職業技術人員是採用機構制,而不像台灣是個人制,就台灣而言,理論上如果一個應屆畢業生考上建築師並已經工作兩年取得開業資格,那法律並沒有強制性條文禁止他開一個事務所并擔任台北101規模的建築設計人,但這在中國是法律所不允許的,因為要能夠承攬一定規模以上的建築設計工作,你的事務所必須有相對應的規模,也就是取得相對應的資質,而這些一級資質二級資質,是看你的公司承接了多少業務,有多少專門職業技術人員,設立了幾年來評定的,所以小公司就難以一步登天。另設計出圖也要機構蓋章,而不是建築師大小章及簽名就可以了,而大機構對於設計錯誤或疏失造成的損害也較有賠償能力。

二、其他建築業相關證照:其他台灣有的室內設計師,園藝技師,甲級電匠,電焊執照等,在中國也是有相對應的執照或職業檢定;但台灣的消防設備師,大地技師,水利技師,環工技師等,在中國可能就只有相當的專業工程師,但沒有相對應的“正名”的技師執照

三、不動產相關證照:
1.房地產估價師:負責房地估價,為國家建設部的證照,主要業務為城市土地及建物的估價,性質同台灣的不動產估價師;
另外我有一個想法但還沒有得到證實,就是中國的房地產估價師及房地產經紀人學會(CIREA)和香港特許測量師學會(HKIS)有互認,因為簽訂了CEPA;而目前英國皇家特許測量師學會(RICS)跟HKIS也有互認,所以這樣下來,假設台灣的不動產估價師同時擁有MRICS,去跟HKIS互認後,是不是可以再跟CIREA互認呢?我知道台灣大概有30人同時有中華民國不動產估價師和MRICS的資格,但我沒試過拿我的MRICS去換MHKIS,也不知道MHKIS跟MCIREA怎麼認,所以這尚只是個理論,可以找機會操作看看。
2.土地估價師:為國土資源局的證照,由於中國採用土地國有,因此純土地的估價往往是土地估價師的主要業務範圍(如土地拍賣的估價),中國土地估價師學會和中華民國不動產估價師公會目前交流也滿密切的。
3.房地產經紀人:相對應台灣的不動產經紀人,但是一個學會級的證照,所以考上中央的房地產經紀人可能不能在地方執業,考上這個省份的執照可能不能在那個省份執業,這點必須注意。
4.物業管理師:做物業管理的負責人要有的證照,這個台灣可能沒有。

所以在我個人的理解,在中國的專門職業技術人員仍採用機構制為主的情況下,取得中國證照想獨立于中國開業的台灣人仍有一定的困難度,除非真的深耕中國,卯起來跟人家拼執照數量跟業績,事務所才會慢慢的由小公司壯大到甲級設計院。

 

資料來源 轉帖自:http://www.forgemind.net/phpbb/memberlist.php?mode=viewprofile&u=26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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